中国文化中,爱情是深厚的情感,强调心灵契合和情感共鸣。传统爱情观倡导严肃对待两性关系、保持独立、追求专一。现代社会继承这些价值观,鼓励真诚的恋爱交往。然而,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了婚恋关系,物质成为婚恋筹码,对社会文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如何界定?下面分享的两起真实案例,揭开了恋爱经济纠纷的法律真相,传递出司法裁判对正确婚恋观的引导。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常某在与彭某恋爱期间,因个人购买住房向彭某索要款项用于偿还贷款、缴纳税费,彭某应其要求每月固定时间向常某转款于每月应还款金额相应的款项。双方分手后,因常某未向彭某还款,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常某偿还相应款项共计72506.92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彭某向常某的转账是否属于借贷性质。首先,二人原系恋人同居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仍然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恋人之间相互给付的钱物,除了明确地表示不需要对方归还的情况下才能以赠与认定。现彭某主张其向常某转账的偿还房贷款及替常某支付的购房税费,系其个人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其次,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反映,均是常某以需要偿还房屋贷款而主动提醒彭某转款,主观意愿是需要彭某来支付,索要的成分明显多于彭某自愿给付的成分,借款的意愿明显。再次,彭某转款给付的时间为及金额基本一致,符合偿还银行借款的认知常理。
常某主张彭某的转账是基于恋爱的情谊行为,但法院认为恋爱应基于自立、自尊、自强,不应在经济或生活上依赖对方。恋爱中的情谊行为通常体现为自愿给付且不求回报。因此,法院判决支持彭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底,吴某(男)与布某(女)经人介绍相亲认识,并迅速发展成恋爱关系。双方恋爱过程中,吴某承担了2023年8月至9月期间布某的部分消费开支,具体包括布某的手表修理、手机话费充值、汽车加油、购买服饰等费用,吴某还多次通过微信向布某转账,支出金额共计9300元。布某未承担二人恋爱期间消费支出,亦未向吴某赠与物品或款项。2023年10月,双方开始疏远并断绝来往。吴某认为布某系以婚恋为幌子向其索要钱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布景返还9300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寄希望于以金钱给付为筹码保持恋爱关系,有违当今社会和法律倡导的两性交往应以感情为基础,不得借婚恋索取财物的价值观。布某在与吴某交往期间主动向吴某索要款项用于购买服饰等消费,且发生时间距二人相识仅一月有余,结合双方恋爱过程、恋爱关系程度、双方付出程度、本地的消费水平、各自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吴某本人的消费习惯等因素,布某主动索要的部分金额已经超出了吴某的负担能力和合理范围,应向吴某返还。结合吴某诉请的具体金额及各笔款项的性质,在区分是一般性恋爱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的基础上,最终判决布某向吴某返还4100元。
【典型意义】
现代社会中,婚恋观念的多元化带来了更多选择,也引发了对正确婚恋观念的思考。中华文化强调爱情的深厚情感和心灵契合,传统爱情观倡导严肃对待两性关系和追求专一。现代社会继承这些价值观,鼓励真诚的恋爱交往。然而,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了婚恋关系,物质成为婚恋筹码,对社会文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倡导的婚恋观,鼓励人们在关注现实条件的同时,更注重彼此的价值观契合度与情感共鸣。平衡物质与情感,才能让婚恋关系既脚踏实地,又充满温度。恋爱双方应以感情和真诚为基础进行交往,保持经济独立和平等,以金钱给付为筹码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追回自己的财物。
通讯员:王力 古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