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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的家,被征迁了

2024-12-26 15:24
来源: 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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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补偿款一起算,包干220万元。”

“那不可能,450万元,

这是我们能接受的最低金额。” 

调解现场,两家公司僵持不下。合作了快十年的商业伙伴,为何如今对簿公堂?孰是孰非?

(一)合作

2010年,某工程公司将城市郊区的银河农场 (化名)289亩土地租赁给新月公司使用、经营、管理和收益,并约定承租期为15年,如因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新月公司租赁场地范围内的各类权益,新月公司有权获得相关补偿,某工程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2016年,随着绿色生态经济的发展,新月公司立足市场需求,决定逐“绿”而行。考虑到星星公司具有多年林木种植和培育经验,且拥有大量的林木存量,新月公司随即产生了与之合作的想法。于是,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就银河农场进行共同开发经营,合作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新月公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总投入资金的30%占合作项目股份的52%,星星公司以总投入资金的70%占合作项目股份的48%,前期投入项目在2017年3月30日之前全部竣工;合作项目主体投资为种植特色树木,由星星公司具体负责生产管理;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及国家征地,对该土地上双方共同投入部分的补偿和责任按双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该协议签订后,经与新月公司协商,星星公司将公司自有种植基地的近3万株苗木作为该合作项目的投资,移植到合作农场,双方经办人在《苗木入库单》和《苗木采购审核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经过五年时间的发展,随着苗木不断生长、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昔日的银河农场已被高低错落的树木所覆盖,富硒水果采摘果园、造型类绿化苗木基地初具规模,创造了不小的商业收益。


(二)征迁

2021年3月29日,新月公司收到了某工程公司发来的《关于终止银河农场租赁合同的函》,告知其因城市建设需要,银河农场被确定为征收地界,某工程公司决定提前终止该土地租赁合同。

银河农场被征迁后,经第三方公司评估,当地政府确认银河农场涉搬迁树木共计28944棵,树木品种包括桂花树、广玉兰、琵琶树、樱桃树、桃树、李子树、红叶石楠等十余种。2022年12月30日,当地政府与某工程公司、新月公司签订《征地补偿三方协议书》,确认共计应付新月公司征收补偿金额1394万元。随后,新月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款500万元,并将其中130万元以借款方式支付给星星公司,借条载明可抵扣应得部分补偿款。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新月公司以星星公司投入树木的估值无法准确计算、账目记账不规范、但应远低于应投入总资金的70%(280万元)为由,不愿向星星公司按当初《合作协议书》上确定的股份份额分配补偿款。星星公司长期索要未果,最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新月公司按股份比例支付第一期补偿款240万元,并确认星星公司享有《征地补偿三方协议书》中新月公司全部补偿款48%的财产份额。


(三)解纷

当时我们的种植基地移栽树苗过来当作投资是双方说好了的,虽然我们民营公司规模小,可在这个农场也是长期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当时挖坑、移栽、填土都是我们公司组织的,这几年也一直是我在管理农场的树苗。前几年新月公司从来没说过我们公司投资没到位,而且在我们的微信聊天记录里,他注明有树木评估总价值386万,现在征地了不肯给钱又这么说,太不厚道了!”星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脸愤慨。

这是我们从网上下载的2016年苗木市场参考价格,我们认为星星公司的投资额严重不足。入库单上树苗的测量规格也未标明是地径还是胸径,不能根据星星公司提交的《宜昌工程价格信息》来确定投入价值。”新月公司依旧坚持。 

经审理,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各类树种的投入单价及规格如何认定上。星星公司移栽的红叶石楠在所有树种中占比最重,双方经办人共同签名的《苗木采购审核表》明确记载了红叶石楠的规格、品种、高度及核定单价,该单价应作为红叶石楠投入金额的依据。至于其他树种,新月公司认为入库单上记载的规格为‘地径’,而星星公司则认为是‘胸径’,法院最终依据苗木市场交易习惯及通用测量标准确定入库单上的规格为‘胸径’。

关于除红叶石楠之外其他树种的单价,星星公司提交的期刊《宜昌工程价格信息》由宜昌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主办,相关标准适用于全市,具有极大的指导和参考价值,结合案涉征收补偿评估价值也是取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来认定苗木价值,故该期刊所载的价格信息应作为认定其他树种单价的主要依据。经计算,法院最终认定星星公司移栽树种的投入金额已超过280万元,遂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判决后,新月公司提起了上诉,经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星星公司一直致力于农场的生产管理,如仅因投入时不规范的记账等原因就丧失征地补偿利益,明显有失公平。这起纠纷争议标的数额大,又涉及到平时很少接触的树苗种植行业,除了单价核定和规格认定这一争议焦点,还存在双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行为、合同是否解除等其他争议问题,真称得上是千头万绪!回看案件的办理,正是通过反复翻阅卷宗、充分听取双方质证意见、线下沟通相关定价部门、咨询苗木种植市场、网上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才最终一步步抽丝剥茧、还原案情,保障了像星星公司这类小微企业的合法利益,让绿色种植劳有所值。”承办法官感慨到。

一棵树苗的成长需要阳光、养护和关爱,企业的发展也需要良性、公平的外部环境。葛洲坝法院始终立足履行司法职责,妥善办理涉企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的“广袤森林”更加郁郁葱葱、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