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葛洲坝人民法院、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在立足法定职责的基础上,为促进在信息共享、案件共商、制度共建等方面加强协作,凝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一场为此而进行的联动工作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上午,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召开。
葛洲坝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吉,公检法三家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政委赵春华主持。
在会上,首先由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仲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和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葛洲坝人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严光俊同志介绍了葛洲坝法院审理涉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工作情况。
随后,与会领导围绕发挥岗位职能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葛洲坝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表示:针对长江大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标志着长江大保护工作各项举措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修正,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公检法各家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积极履职下,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必将有效落实;葛洲坝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使命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走细,为长江生态的改善和发展不懈努力,确保长江大保护在宜昌每一寸江面上得到落实!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表示:长江大保护是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葛检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特色亮点工作,建立公检法三方联动机制,有利于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共抓、效果共享的良好格局。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方面充分履职,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一体推动长江大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吉表示,推进长江大保护,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将以此次联动机制建立为契机,更好的在侦破重点案件、扫除黑恶势力、追缴违法所得、加大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力度等方面加强履职力度。也希望从队伍建设、业务交流和研讨上与法检两家不断加强联动交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与会其他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纷纷发言表态,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
最后,《葛洲坝人民法院 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 关于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公检法“三长”的共同签署中正式实施!
会议结束后,参会全体干警乘坐公安巡逻艇到宜昌市临江坪待闸锚地水域进行巡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