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洲 坝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2024)鄂0592执27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海瑛与被执行人岑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4年7月11日向被执行人岑广林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31891.65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2024年9月23日,申请执行人蒋海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岑广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特此发布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岑广林,男,1978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108119780310****,户籍所在地江苏省仪征市刘集镇陈巷村赵庄组6号。
2.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五。
3.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4.提供线索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该发放悬赏金的情形,不予发放。
请广大知情人员,积极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悬赏公告的内容发放悬赏金。
举报联系电话:0717-6323308
葛洲坝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