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宜昌盛宏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千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于2025年10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自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1264900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
2026年4月21日,申请执行人宜昌盛宏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山东千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特此发布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山东千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办事处世纪桃源1号沿街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MA7LNY6W74。
法定代表人:何洪兰,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悬赏金计算方式:
根据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百分之二的悬赏金。
三、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四、提供线索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该发放悬赏金的情形,不予发放。
五、举报联系电话:0717-6325560。
请广大知情人员,积极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悬赏公告的内容发放悬赏金。
葛洲坝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