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只是欠人钱,还要‘坐牢’?”面对执行法官的拘传,杨某表示不服。但他不知道,自己躲了数年的“赖账”,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9月18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拘留一人,让10起积压已久的民生纠纷得以化解。被执行人杨某在朋友家中被成功拘传,面对“十五日拘留”的决定,这位拖欠款项近5年的“老赖”终于低头。
自2020年以来,被执行人杨某从事装修工作,欠付多名农民工清洁费用、装修工资和商家装修材料货款,导致多起矛盾纠纷,以至于在宜昌市范围内多家法院成为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案件就多达29起。
“这些钱对他是‘欠款’,对申请人却是救命钱、养家钱!”为此,葛洲坝人民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执行小组,连续半个月核实财产线索,摸排行动轨迹,最终锁定杨某藏身地点。拘传现场,执行法官说:“70岁老爷子的5000元血汗钱你都拖,良心过得去吗?这10起案件的欠款,必须清偿!”
拘留所里,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并陈述拒执后果,杨某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忏悔,主动联系家人筹款4.2万元。当这笔钱足额到账,10起小标的民生案件全部执结,申请人们拿到欠款时,连声道谢:“谢谢法官费心,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
下一步,葛洲坝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案件,强化执行措施运用,让“老赖”无处可逃,让胜诉权益“落地有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若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除了会面临被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外,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