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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执行化解腾退难题 让法拍房真正成为安心房

2026-07-20 11:26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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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成交后腾退难、入住难,是不少参与司法拍卖群众的烦心事。房屋何时腾空、买受人何时收房入住,不仅牵动购房者的心,也直接关系司法拍卖工作质效与群众司法获得感。

7月14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执行局立足善意文明执行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一处法拍房腾退交付工作,将房产完整交付买受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司法力度与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郑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葛洲坝法院依法对郑某名下位于宜昌市樵湖二路的房产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市民刘某通过公开竞价成功竞得该房屋。房产成交后,郑某迟迟未主动腾空房屋。即便刘某已通过合法途径拍下房产,却长期无法收房入住,自身财产权益难以兑现。

为尽快打通司法拍卖“最后一公里”,执行干警在前期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了解到郑某对屋内物品及装修附属品归属、拍卖款能否及时到位等存在顾虑,干警向郑某释明,可移动的房内物品属于其个人财产,可以自行搬离带走,附合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物归买受人所有;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将承担迟延履行金等法律后果。同时逐条给买受方讲解法律规定,物品归属、拍卖款支付事宜,以及房屋交付时限、不动产过户全流程。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居中劝导,双方达成一致,主动配合完成交接前期准备。

正式交付当天,执行局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干警全程到场维持现场秩序,整个交接流程规范、平稳、高效。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被执行人现场移交房屋钥匙,双方同步核算结清水电相关费用,一个小时内就完成全部交接手续。通过前期的耐心解结,该案快速顺利办结,困扰买受人许久的入住难题得以彻底解决。

此次房屋交付工作的顺利完成,既体现了法院规范、高效、善意的工作理念,也依法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今后,葛洲坝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买受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法条链接:

强制腾退是指法院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退义务时,依法强制搬迁房屋内财物、腾出房屋并交付申请人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