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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群众身边去

2013-11-19 16:14
来源: 襄阳中院
作者: 蔡蕾 王洪 罗兢 肖媛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蔡蕾 王洪 罗兢 肖媛 编审 程勇)近年来,“让司法深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走进司法中来”成为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坚持的群众路线。

  为了真正实现人民法官接地气、群众维权增底气的目标,该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选取群众身边、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深刻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进行巡回审理,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邀请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将巡回审判变成生动的法制宣讲课堂。

  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办案17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80%,参加旁听群众达6000余人次。同时,该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把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地融入人民群众当中。

师生共上法制课

  9月18日上午,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一起安全事故在南漳县九集镇完全小学校园里开庭审理,学校三至六年级的全体学生和教师,近500人聆听了案件审判,现场接受法制教育,身临其境地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安全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举手向法官们提问,法官们用生动的案例耐心细致地回答孩子们的问题,现场给孩子们宣讲法律知识,教会孩子们在遇到危险时,保护自己的必要措施,引导孩子们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

  该校四年级徐成哲同学说:“今天法官叔叔阿姨来到我们学校,为我们讲述了身边的安全的事件,教育我们学习法律,用法律保护自己,无论我们在什么地方,都要注意安全,珍惜生命,更要自觉遵守法律,将来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诉调对接化纠纷

  9月13日上午,一起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办公室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处理事故的民警10多人参与了旁听。庭审中,法官们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交警的事故鉴定结论,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法律知识,积极为双方庭外和解牵线搭桥,最终双方同意庭外和解。

  审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是一项繁琐的工作,该院简化道路交通事故庭审程序,将审判庭搬进交警大队,为当事人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形成交警调解与法庭诉讼的一站式衔接,破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题。同时,交警参与案件审理,避免了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为当事人免去了不必要的经济支出。

  当天上午,原告李某的家属满意地说:“原以为打个官司要跑好多路、花不少钱,没想到不到1小时就解决了问题,民警和法官们工作太到位了。”

上门调解暖人心

  “组建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多想想对方的好,更要多想想孩子,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希望你们双方都冷静,给对方和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8月29日上午,南漳县李庙镇磨坪村,在庄严的国徽下,几张板凳设成审判席,一起离婚诉讼审理正在进行中。

  由于原、被告的家离法庭90多公里,路途遥远,山路崎岖,诉讼极为不便。法官直接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当天下着大雨,山高路险,到了山坡下,没有车能跑的路,法官们就扛着国徽走到当事人家中。已闹得不可开交的当事人,看到法官们不辞辛苦、竭心尽力为二人化解矛盾,感动不已的同时,同意冷静下来接受调解。

南漳县不少村镇位于山区,坡陡路险,法庭路远,为解决山区群众诉讼难,该院因地制宜设立11个乡村巡回审理点,定期到巡回审理点进行立案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让群众不出村子甚至不出家门就能解决诉讼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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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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