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葛洲坝法院民一团队因暖心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收到被告送来锦旗致谢。
房屋要过户,父子二人成被告——
2019年1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游某、秦某为办理过户手续,将朱氏父子诉至法院,经审理,发现争议房产在20年前已成为遗产,至今仍未确权。原告无奈之下依法撤诉,父子二人也因房屋出售问题焦急如焚。
遗产需确权,父子二人对公堂——
因咨询公证处、房管局、司法局解决无果,父子二人再次来到法院求助。这一次,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以期用法律厘清权属关系。1998年,原告之母、被告之妻刘某因病去世,因刘某去世时未立遗嘱,房屋为夫妻二人婚后购买属共同财产,原被告二人均依法享有继承权。如今继承发生已逾20年,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原则,考虑到继承物为房产,法定继承人在20年间均未主张自己的权利,依法受理了此案。
家庭和为贵,法官维权护亲情——
因继承纠纷往往涉及几代人,处理不善易激化家庭矛盾,影响社会和谐,民一团队自收案起注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一方面将需要提交的证据等事项逐一列明,一方面承办法官带领团队展开严谨调查、严格依法办案。在确认了被继承人刘某的父母均已去世且是在刘某之后去世,因而其父母及其兄弟姐妹4人依法、依次享有继承权,于是法官找到他们4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他们均表示自愿放弃对案涉房屋享有的一切权利,将相应的继承权转赠给被告。
最终,经法官调解,原告儿子自愿放弃可继承份额,被告父亲获得房屋100%产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