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当事人为谢鸣法官赠送锦旗
为妥善执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执行案件,葛洲坝法院执行庭法官谢鸣同志不辞辛劳,跋山涉水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步行,被执行人住处现场组织双方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结案。在送来锦旗时,案件申请人动情的说:“感谢有这样负责任的好法官,为群众不辞辛劳,我们的问题才得到了解决!”
王某某诉被告韩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韩某赔偿王某某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合计1392元,尽管数目不多,但判决生效后韩某一直拒绝支付。执行法官谢鸣数次电话联系,都被家住窑湾乡后坪村4组的被执行人以数额较小,路途遥远回城区不便为由拒绝到庭执行。尽管本案的执行数额较小,但如果长期僵持下去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保障,且由于被执行人一拖再拖,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对抗激烈。经过再三考虑,谢鸣法官照顾到被告韩某居住的村庄较为偏远,交通不便的情况,决定到被执行居住处上门办案。两个多小时的爬坡、过独木桥、趟河,当天下午,承办法官终于找到了韩某本人,并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和解,最终韩某同意支付赔偿款,平息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根据执行庭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