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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几点做法和思考

2012-05-2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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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几点做法和思考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裴缜
   近三年来,宜昌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宁波”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紧紧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和创建“群众满意、全国一流法院”的发展目标,持续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获得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基础上,去年10月荣膺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与此同时,我院还获得全市“五型”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20余项重要荣誉。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文化强院,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法院文化是法院工作的灵魂,是法院干警共有的精神家园,它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重要作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提神、提能、提效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是铸魂工程、领先工程、奠基工程。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将文化兴院、文化育人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将建设文化强院、文化名院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作为法院工作全局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来抓。专门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院长亲自抓。先后密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2年计划、5年规划,有序推进。2010年,为贯彻落实“宁波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我院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20多条措施,全面推进落实。2011年,围绕创建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目标,由院长带队专门赴浙江宁波鄞州法院、江苏南京我院、南通港闸法院等地进行法院文化建设专题学习考察,回来后研究推出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十余项新举措,取得积极成效。今年初,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这一品牌,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3条措施。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是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坚持内化于心,着力加强精神引领
   一是确立宜昌法院精神,把握精神引领的价值核心。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公正、清廉、卓越、奉献”为核心价值的宜昌法院精神,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一道,作为长期坚持和践行的精神纲领,采取多项活动措施,大力培育、弘扬核心价值观和宜昌法院精神。二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握精神引领的方向性。通过抓好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一系列专项集中教育活动,使“三个至上”重要思想、政法核心价值观等人民法院新的司法理念逐步深入法官干警内心,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整训,突出精神引领的针对性。结合队伍实际,每年新春开展主题教育整训,近三年先后开展了“公信廉政建设年”、“审判管理创新年”、“审判质效建设年”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创新教育形式载体,增强精神引领的实效性。通过广泛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主题演讲比赛、主题文艺汇演、先进事迹报告会、专家讲课、法官宣誓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通过在扶贫村建立作风教育基地、在革命老区洪湖瞿家湾建立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在监狱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广泛开展党员干警结对帮扶实践活动,深化教育实效。通过组织先进典型、中层干部、年轻干部等到井冈山、延安、韶山、重庆歌乐山等地考察学习,与兄弟法院、高等院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广泛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五是坚持先进典型引路,注重精神引领的示范性。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推出了一大批先进法院、先进法庭、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推出了全国模范法院兴山县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覃发国、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左树青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先后2次与媒体联合开展全市“十大公正廉洁为民好法官”评选活动,3次举办全市法院好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反响热烈。
   (三)坚持外践于行,着力加强规范管理
   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动态体现,制度文化是法院建设的制度成果,是法官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保障。我院十分注重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以及“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重点抓了两项建设:一是狠抓审判管理。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组建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专门化的审判质量评估和绩效考评工作。2010年,通过开展“公信廉政建设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层级管理和审判绩效管理等五大管理。2011年,通过开展“审判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构建了联动的审判管理组织体系、规范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严格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高效的审判信息管理体系、明确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等“六大体系”,特别是审判管理信息化大大推进。今年,开展“审判质效建设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控制机制、庭审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案件质量分析讲评机制、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审判技能竞赛评比机制等八大质量管控机制。我市法院审判绩效连续2年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被评为优胜单位,并在大会介绍经验。二是狠抓廉政建设。长期坚持领导讲党课“授廉”;广泛开展廉政谈话“谈廉”;组织读廉政书籍“思廉”;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示廉”;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导廉”;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播廉”;组织到教育基地实地“悟廉”;坚持举办文艺活动“颂廉”;抓住节假日敏感时期“送廉”;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助廉”;干警签廉政承诺书“诺廉”;设立警示教育室“省廉”;创建廉政文化园“展廉”;加强廉政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保廉”,加强对法官干警进行廉政文化熏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防控司法腐败风险,进一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确保了全院零违纪、零事故。2010年4月,我院被市纪委、监察局授予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今年3月,我院在全省我院率先开通运行廉政风险监控系统,以现有的审判管理系统为基础,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25个重点环节,进行自动跟踪和实时监控、预警。
   (四)坚持承载于物,着力加强品牌建设
   法院文化总要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和载体表现出来,法院的任何一个物质空间均可蕴含法院文化。我院十分注重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建设,并运用文化品牌建设的理念,倾力打造了一系列文化品牌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一刊即机关刊物《宜昌审判》,已向最高法院和外地各级法院108家以及500余位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进行赠阅交流,成为一张“文化名片”。一站即《宜昌法院网站》,成为我院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一专栏即《法治前沿》电视专栏,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法制、宣传法院,传播法文化,社会反响良好。一论坛即“文化馨苑”网络论坛,成为广大干警交流工作、交流思想、交流文化的一个重要电子平台和文化品牌。一套制度即《办案规范》和《规章制度》,先后系统制定、汇编《办案规范》和《规章制度》6册140多万字。一套文集即《调研文集》、《案例集》和《宜昌法院文学作品集》,已达10套15册,一千一百多万字。三个馆室即图书阅览室、警示教育室和院史馆,院史馆浓缩了2000年以来我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发展成果。一个园地即文化示范展示园地,诉讼大厅设置文化展板12块,在办公楼各楼层设置展板10块,定期更新;法官通道设7块展板7个专题,对正、反典型、法纪规章等内容进行展示和熏陶。“一支团队”即机关业余文体团队,成立了机关业余文学艺术和体育协会,组建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文艺、书画、摄影、户外运动等多个文体团队,院领导带头参与和支持,实现了文化活动经常化、群众化。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第二名、全省法院书画摄影及文学作品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奖等多项大奖,先后成功举办全市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建国60周年、纪念建党9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充分展示了广大法官干警的文化修养和精神风采。
   二、几点思考
  (一)将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突破口
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法官干警精神境界、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的提升,司法能力的增强,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来实现。因此,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我院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建立了一整套学习管理制度,每年集中学习达16次以上,邀请专家学者讲座5次以上,以考促学4次以上,院党组中心组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党委中心组,并大会交流经验。同时加强岗位练兵,按季度开展办案竞赛,定期评比表彰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和优秀裁判文书,组织开展了2届业务技能大赛活动,获得市直机关技能大赛第二名和组织奖。加强学术调研,每年在各级载体发表、采用调研文章100多篇,连续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连续14年获得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连续2届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涌现了出版4部学术专著的专家型法官。但学习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破解,如工学矛盾空前突出,学习考评难以落实,管理方式陈旧滞后等。为破解这一问题,我院正在全院推行在线学习考试考评系统,积极打造“宜昌法院书香在线”,利用局域网打造便捷强大的在线学习交流平台,同时对全院各部门和每一名干警的学习情况实现客观科学的考试考评。希望最高法院加强对学习型法院建设的系统指导和支持力度,特别是在优质课件资源上予以支持,建议将中国法官培训网上的课件资源向法院内部全体法官干警共享,以实现法官教育培训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二)将传承本土文化特色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路径
文化具有特定的地域和时空特性。法院文化的普遍内涵与特定地域的本土文化相互融合和传承,才更具有认同度和生命力。我院在传承本土文化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宜昌是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是巴楚文化之乡,也是爱国诗人屈原和民族友好使者王昭君的故乡,可以说是三峡文化的典型代表,它包括了名人文化(先后出现过屈原、王昭君、欧阳修、杨守敬、詹天佑、夏明翰等文化名人,留下了不朽名篇、历史痕迹和人文精神)、巴楚文化(分布于长江三峡为中心的一种地域性的历史文化,显示出兼容并包的恢宏气度和开放精神)、移民文化(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移民、就业移民、产业移民,将其他地方的各种文化和习俗移居到三峡地区,形成丰富而具有活力的移民文化)、工程文化(三峡大坝、葛洲坝等系列重大工程蕴含了自主创新、精密管理等文化理念)、山水文化(三峡山水、清江山水等优美风光显示了山美水美人更美的淳朴民风)、诗歌文化(三峡景观具有浓厚的人文色彩,李白、杜甫、白居易都写下了有关三峡的若干诗篇,三峡被称为“诗城博物馆”和“中国诗歌之乡”)、三国文化(为著名的三国古战场之一,关公文化的发祥地)等多方面,源远流长,为宜昌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厚肥沃的文化土壤。我院在法院精神的提炼和文化包装中综合传承了上述本土文化的精髓,特别是传承了屈原“忠诚爱国、奋进求索”、昭君“团结、和谐”、关公“忠、义、仁、勇、信”等文化元素,并适应宜昌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发展要求,总结提炼了“公正、清廉、卓越、奉献”的宜昌法院精神,与司法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与“开放包容、务实创新、团结诚信、争创一流”的宜昌城市精神相互呼应,得到了法官干警的高度认同。
   (三)将满足法官现实需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尊重法官、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武装人、先进文化引导人、高尚精神塑造人、优秀作品鼓舞人,激发法官、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法官、干警全面发展。为此,要把满足法官干警的现实文化需求作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当前,法院受案数量越来越多,质量标准越来越高,监督约束越来越紧,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法官干警普遍感到工作累,压力大,待遇低,精神不够振奋,积极性受到影响。法院文化建设应当将缓解这一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解决。需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进行司法心理学和法官心理健康辅导,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定期组织先进典型外出学习考察,落实干警困难关爱帮扶、干警生日祝福等措施,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多种措施缓解干警身心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促进干警身心健康。需要建立和完善乒乓球室、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室、法官影院等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这方面,因投入较大,中西部地区法院受制于地方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解决的能力和程度有限。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大法官经济待遇和职级待遇的政策解决力度,出台法官心理咨询的有关标准并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在政法补助专款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考虑必要的文化建设项目。
   (四)将有助于司法公信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准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都是为了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法院文化建设也应始终围绕“三个提升”的目标来开展,来推进。当前,要将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心从着力法院内部建设向树立外部形象转变,从培育内部文化自信向提升外部司法公信转变,要将我们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内部努力转变成法官品格、司法作风、队伍素质、审判质效等的外部社会认同,也就是要增强司法公信力。法院文化建设虽然要讲本土化、自身特色和多样性,但在一些最基本和根本的方面应当有统一的界定和标准,如确立统一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统一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和基本管理制度,都十分必要。除此之外,相对统一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审判大楼的建设装修标准以及法官服饰、审判用具、设施的标准等也十分必要,比如在统一法袍、法槌、法徽等的基础上,统一法官誓词、统一法院院歌等,它可以向社会公众鲜明地昭示法院的文化内涵,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法院文化的认知和认同。如果任由各地自行其是,五花八门,则会损害法院文化的认同和司法公信力。建议上级人民法院尽快研究出台人民法院、法庭相关文化硬件建设的标准,以规范和指导地方法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