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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优秀法官郑雄心同志先进事迹

2013-03-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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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雄心同志2010年1月到葛洲坝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审判员、民事庭副庭长职责,2012年负责民事庭的工作。近两年,在市人大、市政府、市中院和葛洲坝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实现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这是正确行使审判权、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通过系统学习,郑雄心同志掌握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创新成果,学习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知识,努力使自己的头脑更清醒、是非更分明、方向更明确、立场更坚定。通过不断学习,能够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和思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恪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捍卫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自觉接受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近年来,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郑雄心同志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在解决纠纷中努力做到护民、便民、利民,提高司法的可接受度。在审判中实现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的两大转变,由过去“依法裁判”转变为“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由“坐堂办案”转变为便民、利民、亲民办案。工作中注意钻研民事审判业务,把办案和法官的社会责任紧密结合,独创民事审判套路,巧练调解技巧和说服能力,针对葛洲坝法院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总结出了“三个渠道”、“两个延伸”的调解新思路;为降低辖区内离婚案件高居不下的现状,提出了“离婚案件整理调解四法”,即:批评教育法、矛盾缓和法、心理疏导法、合力调解法,实践灵活运用,极大提高了调解率的增长。我还注重庭审引导,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确立了耐心、细心、关心“三心”办案原则,通过加强诉前指导和诉后调解,充分发挥民事调节职能,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两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17件,调解结案207件,撤诉结案170件,综合调撤率80%以上,裁判正确率100%,无错案和超限案件,无缠诉、无涉法上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以人为本,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2012年初,郑雄心同志担任民事庭负责人,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率先垂范,重视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使自己向知识化、专业化法官迈进。积极主动承办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不断积累审判经验。按审判人员的审判特点,把法庭审判人员分为二组,实行以老带新、优势互补、繁简配合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办案水平,调动了干警办案的积极性。运用审判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将28项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一名办案人员,实现了全庭宏观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结合,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效果,今年民事审判庭的各项审判指标均达到我院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民事审判任务。
   四、公正司法,清正廉洁。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郑雄心同志始终秉着“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一方面坚持学习,注重总结归纳和法律运用,不断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提升审判技能,用过硬的专业素质确保审判公正;另一方面坚持原则,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严格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日常生活中谨言慎行,时刻以“自重、自省、自警”来提醒自己,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用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官这个职业的神圣和崇高。
   五、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工作以来,郑雄心同志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能遵纪守法和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热情服务,与同事一道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随时随地维护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能廉洁自律,生活作风正派,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从不涉及“黄、赌、毒”,始终恪守着“一尘不染、清正廉洁”的人生信条,一贯坚持公正、为民、勤奋、无私,努力塑造人民心目中的正义法官形象,始终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靠着对公正司法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用自己勤奋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先后被授予 “全省优秀法官”、“公众为民法官”等称号,2010年和2011年连续荣获湖北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