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洲坝法院执行庭干警李佳和黄柳斌,因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收到白女士的致谢锦旗。
这起看似简单的执行案,却命运坎坷。根据(2015)鄂葛洲坝民初字第00092号判决书,原告白某于2016年1月,依法申请对被告王某采取强制执行以追回10万元本息,法院依法对被告名下一处房产进行拍卖。因评估、拍卖时间长,此案于2016年6月在历经2次流拍后,超过审限,终本。2017年11月,此案恢复强制执行,终于在第3次流拍后以11.77万元,成功劝服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因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法院将超出金额的2781.65元,强制划入被执行人银行帐户,不偏不倚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