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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法院:加强安检收缴一案件当事人携带刀具化解安全隐患

2015-09-23 15:19
作者: 瞿国明    浏览: 1942

葛洲坝法院:加强安检意识多次收缴一当事人携带的刀具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葛洲坝法院法警大队在例行安保巡查工作中多次及时收缴一案件当事人随身携带的多把管制刀具,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5年8月,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胡丹受理一起离婚纠纷,在与作为被告的唐某进行庭前交流时,发现其有吸毒史,且性格偏激,行为举动异常。胡丹法官及时就该名当事人的情况与法警大队队长进行了沟通。获悉情况后,法警大队对该名当事人启动特别预警程序,在几次庭前会面及开庭期间,均派出法警参与值庭,加强巡查和安检,于8月26日从唐某身上收缴小裁纸刀等刀具2把,于9月8日该案开庭期间,又从唐某身上收缴大裁纸刀1把。为确保庭审安全及案件原告、主审法官的人身安全,法警大队在开庭后又安排原、被告间隔较长时间分别离开法院,对原告进行了安全提醒,并在此过程中,对唐某进行重点派员跟防和教育说服,最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葛洲坝法院党组历来十分重视法院安保工作,在9月9日上午十堰中院4名法官被当事人刺伤事件后,于当日下午迅速召开全院大会,就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提醒,又于9月10日下午再次就该事件召开全院大会强调。在安保工作上,该院一是由分管法警及安全保卫的纪检组长周金志负责组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对安全隐患、苗头事件尤其是重点人的预测、排查、监控工作,全院干警高度警觉,加强对有关问题的收集、分析研判及跟踪监测,形成预警信息分析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切实做好释法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在每一个案件中做好诉前、诉中、诉后的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表达自身诉求。三是及时进行联动沟通,强化日常安检到位。案件承办人要切实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在发现苗头后及时与法警队沟通协调,由法警队派警参与整个案件处理过程,同时加强日常安检的落实到位,安保人员和值班法警,必须对每一个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和认真检查、登记,严格安检程序,确保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