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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驳回企业保全申请?当即调解高效解纷

2021-06-24 10:28
来源: 办公室

近日,葛洲坝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二团队,把准调解机会,速战速决促成原被告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将矛盾圆满化解在开庭之前,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了诉累和诉讼成本。

原告武汉某建筑公司几年前向被告宜昌某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01200元,但被告拒绝向其开具发票,原告因此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开具金额为340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增值税税金44万余元。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原告在立案后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认为原告以请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增值税税金而要求冻结被告公司银行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当日即作出保全裁定,驳回了原告申请。

但为快速帮助企业化解纠纷,解决实际诉求,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经耐心辩法析理、权衡利弊后,成功主持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公司愿意在五日内为原告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相关费用。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高效高质化解,法院为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实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