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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争端,善意执行解纠纷

2024-07-02 10:22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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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执行局连续执结两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帮助修复邻居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案例一:刘某与程某系邻居。2023年7月,因天降暴雨,程某家中进水后渗透至楼下刘某家中,导致刘某家中主卧室、书房多处损毁。经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程某应当赔偿刘某房屋损失18834.52元并承担案件相关费用。

案例二:梅某与王某系邻居。2022年8月,王某家中厨房管道破裂,导致楼下的梅某家中墙壁、木质柜体、衣物、棉絮、电器、药物等因漏水受潮受损。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双方在二审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赔偿梅某经济损失25000元。

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两案的被告均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两案的被执行人仍然情绪激动、意见很大,认为自己并非故意造成损失,不愿进行赔偿。执行法官耐心向两案被执行人说法明理,劝说理解申请人的处境和面临的困难,告知维护良好邻里关系和居住环境的重要性,督促两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经过不懈努力,两案当事人均表示相互谅解、邻里不易,最后握手言和。目前,一案已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分4期款项偿还申请执行人;另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在此提醒:《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房屋漏水造成邻居损失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业主要做好日常的房屋水电安全和防水设施维护工作,避免因无心之过导致邻里纠纷、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