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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法院首起民事案件当庭宣判

2019-10-22 16:0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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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上午10点,葛洲坝法院民一团队审理的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当庭敲锤定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是葛洲坝法院首例当庭宣判的民事案件。

本起案件于上午9时采用民事简易程序以不公开方式开庭审理,经过1个小时的证据交换、质证等环节,主审法官认为二人的婚姻关系尚未破裂,只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彼此缺乏沟通,双方应该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增进沟通交流,共同经营好三口之家。根据《湖北法院当庭宣判操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目标,法官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谢某诉讼请求。

至此,葛洲坝法院在民事案件当庭宣判上迈出第一步,也将把规范、实行当庭宣判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促进庭审实质化,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