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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爱助童工重返校园

2013-10-11 11:15
来源: 麻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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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网讯(作者蔡蕾 黄培英 汪建民编审 程勇)“王妈妈,您好!我很喜欢电子技术应用这个专业,感谢您,让我找回了在学校的快乐!”10月10日,麻城市黄金桥法庭的法官王喜娇接到张某源的电话。

  1996年10月3日,张某军与陈某云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张某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逐渐冷漠。一次,双方发生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陈某云一气之下叫来娘家人,围殴张某军,导致张某军受伤住院。张某军遂起诉,要求与陈某云离婚。经法院调解张某军与陈某云均同意离婚,并达成婚生子张某源随张某军生活,并由其抚养至十八周岁,陈某云支付抚养费的协议。

  离婚后,张某军另行组建了家庭,关注儿子时间比较少,加之张某军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父子俩的交流越来越少。张某源没有感觉到家庭的温暖,叛逆心理不断增强,产生了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到鞋厂打工。陈某云看到孩子成为童工,伤心至极。2013年7月,陈某云一纸诉状将张某军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婚生子张某源的抚养权。

  法庭受理后,庭长郭显宏发现张某军、陈某云的离婚案件也是该庭办理的,于是调出原档案对整个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并与办案法官王喜娇商量妥善化解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在九月开学之前一定要让孩子重返校园,决不能让其辍学。主审法官王喜娇看到未成年的张某源成为童工,身为母亲的她心情很沉重,她迅速找到原、被告及张某源,了解其想法。原告陈某云与儿子张某源已协商好,张某源愿与原告陈某云生活,并想上职校学一门技术,以便将来好找到工作。但当原告与被告协商时,遭到被告的拒绝。被告张某军认为,自己尽到了抚养义务,不同意变更小孩抚养权。

  承办法官王喜娇多次找到张某军做思想工作。前两次,张某军态度强硬,既不同意让孩子继续上学,也不同意让陈某云抚养儿子,还理直气壮地说,儿子是我的,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正值酷暑,承办法官王喜娇冒着39℃的高温,来到被告张某军的家中,进一步对其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说服教育,并告之这是张某源自己的选择,应尊重其儿子的选择,如果一意孤行会使父子关系更加恶化。经过法官王喜娇长达两个多小时说法释理,张某军终于认识到自己执迷不悟,同意让儿子随其母亲陈某云生活,同意让儿子上学。

  2013年9月2日,张某源在法官王喜娇和母亲陈某云的陪同下来到麻城市一所职校报名,开始了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