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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元
——每一分正义都值得坚持

2019-05-24 14:54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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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葛洲坝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在审理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面对年近七旬、不懂法律的被撞环卫工童某,承办法官悉心调解、耐心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人释明法理,最终安抚了情绪激动的双方,并使童某获得当庭赔偿。

被撞难求偿,寄托法院还公道

2018年11月7日凌晨6:30,大雨滂沱,年近七旬的环卫女工童某(本案原告)在宜昌市二十二中门前的天桥下清理路边护栏沟中的垃圾,不料却被骑着电动车的吴某(本案被告)不慎刮撞倒地,随即童某被送往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就诊治疗。后交警认定吴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需住院治疗的童某被迫暂停了环卫工作,也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还得负担日趋增加的医药费,再加上又没有及时获得赔偿,她不得不申请出院,回家休养。在商谈赔偿过程中,童某与司机吴某发生了巨大争执,她也不止一次向司法局、公安局求助,均无果。感到身体每况愈下又求助无门,童某最终找到法院,希望通过起诉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法官细调解,情理结合当庭赔

因童某提出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工资损失、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身体损害等多个赔偿项目,为确保实现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维护弱势群体正当权益,承办法官对照诉讼请求逐条梳理赔偿明细,对每个项目的损失是否真实发生、是否有证据支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逐一、耐心向童某项询问和释明:对符合法律规定且有证据支持的依法认可,对无证据支持仅凭童某理解索赔的法官表示同情并依法说明,同时也积极寻求被告吴某的共情,劝说适量给予原告补偿。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抗激烈、情绪激动,法官一方面极力安抚双方情绪、耐心调解、反复释法,在唇枪舌剑中把握案件审理节奏和方向,一方面找准法律与人情的结合点,综合考虑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所受的伤害、本案的举证情况及原被告双方的经济情况,向双方提出调解方案的建议,最终双方就吴某赔偿童某受伤修养期间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达成协议,吴某也当庭现金给付赔偿款2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