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立荣,女,1969年9月出生,现任葛洲坝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5年,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自2001年进入葛洲坝人民法院以来,审理案件数百件,审结率100%。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04年被评为葛洲坝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2007年1月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6月被中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政治坚定
贾立荣同志以 “三个代表”和十八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遵守《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工作中,该同志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将司法为民、体现人文关怀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以公正、高效、廉明的司法活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工作中,该同志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好,讲求奉献,注重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没有当事人闹访、缠访的现象,充分起到了保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业务精通
贾立荣同志十分注重提升业务能力,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该同志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贯穿营造和谐社会的理念、体现人文关怀的法治精神。在办案中,对于有调解空间的案件,不放弃一切可能,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一切努力促成调解成功。除了审理刑事及刑附民案件外,因工作需要,其变动到行政审判办理行政案件和经济合同类案件,依然一如既往的优秀,依法办事、为民排忧解难。办理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时候其它同事将案件拿来探讨,总是尽她最大的能力发表她个人的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一方面锻炼了她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使得办案的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该同志经手的基层法院大、要案不在少数,从不畏难,所承办的案件,自己要求必须以经过质证的证据支撑的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的规定为准绳,将案件办成一件件铁案。
三.廉洁奉公
强化廉洁意识,增强防腐能力。贾立荣同志严格按照法官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请、不收礼,不拿当事人的钱财。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将司法为民、体现人文关怀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贯穿到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以公正、高效、廉明的司法活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如她承办原告天津××有限公司诉被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外地的原告人,当事人担心不能获得公正处理,想送礼物给她或邀请她吃饭时,她都婉言谢绝,用裁判文书表达法律的公正,结案时,当事人对法官发自内心感谢、尊重。通过这个实例,反映了她在廉政建设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觉性,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
有好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纪律。贾立荣同志努力工作,认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她审判作风过硬,圆满、超额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从这样的只言片语中,能感受到她的优秀,也能体会到从一个长期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在大半年时间成功转型办理合同类案件、行政案件居院同期办案之首所付出的艰辛……
这些不能算是轰轰烈烈的业绩,确并不缺少可圈可点之处,这样做到一时、一件是很容易的事,可长期始终如此,难能可贵。贾立荣同志正是这样兢兢业业的从事着她热爱的审判事业,用裁判表达着法律的正义、司法为民,体现出她惩治犯罪、执法为民的工作实绩,贾立荣同志在平凡审判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尽显巾帼风采,是一位德、能、勤、绩皆备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