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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有效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2014-03-11 09:15

   

更加有效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在刚刚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决不允许”,对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出了新要求。近几年来,广东法院在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通过率稳步提高。但对照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新需求,以及打官司难的新情况、新变化,我们必须做到“一个清醒认识”、明确“三个责任重大”:

继续保持对打官司难问题的清醒认识

回顾过去,我们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确有效破解了一批难题、缓解了一批难题。但是,仍然有一些难题受制于各种因素没有得到根本破解,破解难题的成效存在地域间的不平衡,还因为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产生了一些新的难题。因此,对成绩必须正确估价,进一步认清破解难题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更好保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到更好维护、党的执政基础能否保持长久牢固,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并进一步准确把握打官司难问题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防止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对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强化破解难题工作的创新意识和方法的有效性。

“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我们仍然责任重大

2008年至2013年,广东全省法院共为15.09万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86.48万元。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工作的满意率达92.9%,说明立案、信访工作的便民、为民水平受到较高认可;群众涉诉来访逐年减少,2013年比2008年下降了65.02%。但是,对立案环节的工作,群众仍然有反映和不满,一些法院仍然存在迫于压力对案件该立不立的情形,特别是行政案件立案率仍然偏低。立案是人民群众行使法定诉权、寻求司法救济的第一端口,是反映打官司难不难的第一信号,人民法院仍需进一步努力破解难题。

“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我们仍然责任重大

2013年,广东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12%,同比下降0.18%。在民意调查中,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审判结果满意率分别达92.3%和93%。但是,群众对司法不公的反映仍然存在,对办案效率满意度还不高,还有个别法官因违法办案被查处,部分法官面对日益出现的虚假诉讼问题、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结合问题等,仍然能力不足。公正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核心要求,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如何确保公正司法,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人民法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让打赢官司的人及时兑现权利”,我们仍然责任重大

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广东法院推行主动执行改革满意率达92.4%。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执行中遇到暴力抗法的明显减少。但是,群众仍然对因确无财产而不能执行的情况不理解。同时,“执行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又呈现新形式,如被执行人滥用执行异议拖延执行,以证券为代表的新类型财产难评估,特殊主体案件难执行等问题。如果打赢官司并且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无法及时兑现权利,司法权威就会下降,损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因此,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人民法院仍需加倍探索。

总结经验,启示未来,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必须正视困难,解放思想,认真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继续在“让人民群众满意”上找差距、在“提高司法能力”上找出路,在“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上想办法,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切实破解打官司难问题:

坚持把司法不公问题作为首要难题强力破解

司法为民,首先要求公正司法。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从机制上确保法官公正办案。要进一步在牢固公正意识上下功夫。用教育、用制度、用机制,确保法官坚守公平、公正的办案立场,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严格落实到办案过程和结果,不仅从程序法,而且更加注重从实体法上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在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上下功夫。提高法官善于区分什么是真正的“大局”的能力,做到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正确结合,不断探索总结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服务大局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办案效果。正是按照这一原则,我们依法平稳地处理了中谷糖业集团整体破产重整案件、信宜紫金矿业“9·21”民事案件等一批影响大的复杂案件,社会上也给出了肯定评价。要进一步完善公正指标,注重从指标的变化中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挖掘、总结好的方法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类案的调查研究,统一类案的司法标准。

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破解难题的不懈追求

司法为民,还要求通过各种便民利民措施,解决司法资源紧缺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间的矛盾,让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官司方便。要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和发展好过去创造的电子立案、电子签章、巡回审判、节假日法庭、司法救助、社区法官助理、司法惠民工作站等做法,同时利用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适用电子送达方式,破解送达难的问题;合理适用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探索为律师出具调查许可令等方式,破解群众打官司取证难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各种形式的诉前化解矛盾机制,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中的业务指导和司法确认作用,减少案件进入诉讼。要进一步破解司法效率上的难题。相对于办案质量,群众对我们办案效率上的反映更多。近几年来,广东法院先后探索实行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重点审,探索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改革,群众对审判效率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坚持把“科技司法”作为破解难题的有效手段

我们越来越感受到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正是因为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执行指挥中心,运用科技手段,实现与金融、房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有效破解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部门配合不到位等难题。总结经验,应当更加重视运用科技手段促进破解打官司难问题的“三个提升”:以科技手段提升司法便民水平。要进一步开发和运用好电子签章、电子立案、电子公开办案流程、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网络诉讼指引等科技平台,方便当事人立案和诉讼,节省当事人时间和交通成本。以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好三级法院审判管理体系,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和审判绩效管理信息化,建好科技法庭,方便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办案质效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公正高效司法。以科技手段提升执行效果。以广东高院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完善三级法院执行网络,努力建成统筹全省、辐射全国的反规避执行联动体系;我省对逃债的被执行人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边防控制措施,效果很好。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的动力源泉

改革创新是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仍然要靠改革创新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体制机制难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做到以下几点:要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为重点,破解打官司难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深圳、佛山两地法院“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理顺法院内部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抓住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新区开发的契机,筹备规划好横琴、前海审判机构设置,探索新型审判工作机制,力争打造成全国法院综合改革示范法院。要以深化司法公开为手段,实现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以司法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官队伍能力作风的要求,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从案件审理到审务工作主动、全面、全程公开,促使打官司难问题得到更好、更深入的破解。并发挥法院自媒体作用,形成多维公开格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抓紧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性、公正性。要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为核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防范错案工作机制、错案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程序,区分错案的责任。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部署,改革信访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积极推动省人大地方立法,解决诉讼程序终结后仍继续上访等问题。

坚持把能力作风作为破解难题的根本保障

实践表明,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归根结底要从法官队伍能力作风上入手,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建设:一是队伍作风建设。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足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四风”及司法作风问题的意见,使队伍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二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总结深圳、佛山、阳江等地试点经验,对法院内部人员科学分类,确定法官员额,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法官办案责任制,使法院人员管理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创新教育培训平台以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分期落实“双千计划”,推动法官卓越人才项目培养工作,继续推进“广东法官讲堂”,运用视频培训扩大受众面,提高队伍能力和改进作风;指导支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和推动提高法官的政治地位、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完善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激发破解难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反腐倡廉建设。细化法官自由裁量权和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的程序规则,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针对司法权运行规律和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将廉政风险防控渗透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切实增强风险管理和动态防控能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等问题为重点,加强法院系统司法腐败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建立防止内部干扰、防止利益冲突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破解打官司难问题其实是个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人民法院还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才能更加有效地破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