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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心结无处诉,“法官工作室”里一朝解

2024-08-05 11:23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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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葛洲坝法院联合葛洲坝检察院、驻社区律师代表、夜明珠街办工作人员,在街道法官工作室就一起兄弟间要求分割丧葬费、抚恤金及存款的案件,开展联动调解。

罗甲、罗乙、罗丙为亲兄弟。2012年父亲去世后,三人就曾因父亲名下房屋继承问题诉至法院,当时已分割完毕,并一致同意授权罗乙向父亲生前所在单位领取丧葬费、抚恤金,但当时未予分割。时隔多年,如今当事人罗甲向检察院申请,对当时领取的未分割费用以及父亲留下的3万元存款支持其起诉。

调解现场,双方历数了多年的过往和对方的不是。情绪激动时一度剑拔弩张。

罗甲认为,罗乙应将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3万余元拿出三兄弟平分,而且还听说过父亲去世时有存款3万余元,也应一起分割。

罗乙、罗丙回忆,父亲去世后,罗乙忙前忙后办理丧事,付出种种,尽管后来领取了丧葬费、抚恤金,但加起来的总额都不够支付罗乙花费的丧葬费用。这样算来,罗甲不仅不应分钱,反而要分摊当年多出的费用和父亲墓地到期后的续租费用。罗乙还将其回忆的各项费用支出明细进行了陈述。“你如果要明算账,那父亲去世时,你拿走的照相机等物品也要折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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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眼前年龄加起来都要超过两百岁的三位老人,为一宗十多年前的纠纷伤了和气,法官从相互指责的言语间听出了日积月累的恩怨隔阂,但也嗅出了调解的可能性。

结合检察机关前期调查中,三人父亲生前的银行卡号或者存折无从获知。罗甲针对主张的存款3万余元也未能提交任何证据或线索,罗乙、罗丙坚持认为这笔钱不存在,并当场表明态度,如果罗甲找到这笔钱可全部归他所有。

为维系三人的血脉亲情,秉持对老人、对逝者的尊重,法官以案释法向三人说明了丧葬费、抚恤金和继承有关的法条。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死亡时单位支付的用于办理丧事的费用,抚恤金是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的费用,二者均不属于遗产,司法实践中,一般对办理丧葬事宜后剩余的部分参照遗产进行分割。

本案中,罗乙虽未能提供十多前办理丧葬事宜的支出明细及证据,但通过他的陈述,结合法院办理的继承纠纷涉及的丧葬事宜费用,3万余元的支出尚属合理。

听完法官及在场其他工作调解人员的说法,罗甲的态度出现明显好转。他坦言,这么多年,两个弟弟对我不理不睬,也不告知抚恤金的下落,确实是我的一个心结,我一直在想他们有没有骗我,为什么要骗我。今天在大家的见证下,我清楚了丧葬费、抚恤金用到了哪里,也知道了起诉未必能得到支持,所以,我想向检察院撤回之前起诉申请。

为避免后续再起嫌隙,一次性化解双方矛盾,在多方建议和组织下,双方就当天达成的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历时半天,在各方努力下,成功将一起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事后,罗乙向法官感慨:今天第一次到法官工作室来,这是个为民解忧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