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上午,葛洲坝法院依法适用简易速裁程序,10分钟快速审结康某犯盗窃罪一案,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被告人康某先后在宜昌市西陵区常刘路等处,6次采用破窗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康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属赔偿了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29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