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法〔2016〕24号 签发人:赖平哲
葛洲坝人民法院关于
印发《葛洲坝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庭、室、大队:
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部署的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制定《葛洲坝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贯彻落实。
葛洲坝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0日
葛洲坝人民法院关于落实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设定的目标任务,依靠上级法院及全社会的支持,结合全市司法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强制性配套措施,破解执行主要难题,补齐执行短板。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总体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执行规范化,建立依法执行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力争执行结案全年达到85%以上。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优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让每个执行干警熟练掌握和使用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确保对“总对总”、“点对点”查询、信用惩戒等数据的深度运用,减少执行强度,提高执行效率。积极抓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七大功能,加快建立以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涵盖案件信息管理、案件流程管理、远程指挥调度、执行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网络司法拍卖等在内的综合执行指挥系统,为攻坚 “执行难”做最坚实的基础。大力推行网络执行,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查控、信息公开、信用惩戒、远程指挥、监督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作用,降低执行成本,提升执行效率。
(二)完善执行公开机制。对执行案件的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支付等重点流程节点信息实施网上公开,落实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执行文书上网的范围和力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财产变价处置工作。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加快司法拍卖进程;在应查尽查、应控尽控的基础上,加快资产处置速度,努力消除影响司法评估拍卖的机制障碍。
(四)积极探索执行机制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化审执分离体制研究,优化执行权配置,积极探索具有执行特色、适应执行工作规律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并以此为契机落实执行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岗位责任问题。配齐配强执行力量。落实上级法院文件要求,合理确定执行人员配备比例。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对执行部门原具备法官资格的人员要与其他业务部门同样对待,执行局的法官员额比例总体不低于其他业务部门。
(五)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恢复执行机制。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建立健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对穷尽所有查控手段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查控财产被依法处置后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不能案件,经过严苛的程序认定确属无法执行后,试行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疏通出口,避免无法执行或执行不能案件长期滞留法院构成积案累案,增加新的执行难。
(六)完善执行救助机制。结合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积极推进扩大执行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对确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没有履行能力等执行不能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类执行案件,纳入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积极向上级申请救助资金,努力解决当事人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
(七)持续深入开展“三反一打”行动(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打击拒执犯罪)。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强化执行部门与刑事审判部门工作衔接,确保移送追诉案件有质量保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共同做好拒执犯罪的移送审查起诉;协调立案、刑事审判部门,引导拒执犯罪自诉案件的办理,形成打击高压态势。
(八)狠抓执行廉政建设。分管执行院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违法违纪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追究责任或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挪用、贪污执行款物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九)强化教育培训。始终以加强政治工作为核心,增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坚决整治执行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廉洁司法;以提升业务素养为重点,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和保障执行干警钻研执行业务,优化知识结构,确保执行人员的司法能力。
(十)加强执行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接受上级法院在制度落实、案件办理、执行款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具有重大影响、群体性、敏感性和特殊类型案件进行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关系到司法裁判的权威,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意义,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问题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领导小组由院长赖平哲任组长,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林波,执行庭庭长蒋伟副组长,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及相关科、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庭,由蒋伟负责,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收集掌握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进展、措施和经验,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执行庭作为主体,做好牵头、实施和协调工作;立案庭要依法及时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政治处做好执行力量配备、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审管办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价体系的落实等事宜;各审判业务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立审执协调、评估拍卖等工作;财务室做好物质装备保障、执行案款清理等工作;办公室协调联系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协调做好执行信息化相关工作,增强社会理解。
(四)强化装备保障。要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抓好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面完成执行指挥系统的软硬件建设。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要为执行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通讯系统,为执行实施人员配备单兵执法仪以及其他必要的物质装备,保证执行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和执行行为规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
四、加强舆论宣传
(一)进一步宣传执行工作新成效。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影响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及时通报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进展和实效,展示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决心和能力。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惩戒失信,褒奖诚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宣传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以案例剖析等形式,大力宣传关于“执行难”的界定,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事实及执行风险所在,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葛洲坝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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