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雁莉,女,中共党员,2009年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入葛洲坝人民法院。近年来,在院党组的信任关怀下,在各庭室同事的帮助下,努力学习,广交朋友,勇于实践,在个人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2012年度荣获市中院表彰的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一、 学习时事政策、加强政治素质
唐雁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视角独特,经常利用工作之余加强政治素质的培养和锻炼。一方面,主动向老同志请教,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文件精神的把握;同时,还积极学习各种理论书籍,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六个重点地重要讲话,并做好笔记,或者写出心得体会,力求在政治觉悟上向党靠拢、思想上与时事维新。在日常的生活中,她能将学习得来的政策、精神用于分析身边的事情,以期加强对政策的理解,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
二、 发挥自身特长、锻炼专业技巧
唐雁莉同志理论功底扎实,文笔流畅,信息宣传工作成绩显著。在从事信息宣传工作以来,注重展示审判执行一线干警风采,用自己手中的笔诠释人民法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热情;用自己手中的笔彰显人民法官与犯罪斗争的勇气和决心。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先后在全国开发区法院网、楚天审判和宜昌审判等重要网站和刊物上发表40余篇文章,全面展示了葛洲坝法院法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
三、 时时事事留心、捕捉瞬息事态
信息宣传具有时效性,作为一个信息宣传工作者,唐雁莉同志具备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通过细致的观察和精辟的分析,及时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正面形象展示于众。哪里有庭审哪里就有她的身影,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她的声音,她时刻准备着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宣扬正气。
信息宣传是她的工作,同时也是她的永远追求,她将点滴的瞬间凝结成永恒,记录下美好的时刻,让真善美在社会传播,让情与法在法院工作中得以诠释,更好地运用自己手中的笔为和谐社会、和谐宜昌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