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洲坝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借恋爱名义的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郭某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葛洲坝法院审理查明,郭某在2018年就开始提前谋划,虚构了身份信息并办理了假身份证,之后通过线上聊天软件、网络短视频平台以及线下足疗店等途径与被害人结识,在聊天中将自己包装成离异单身,有房有产业的可靠形象,让被害人对其产生好感并进一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随后便一步步以手头资金紧张、经营的沙场需要扩建、购买设备等理由向女友们借款。后直到被害人发现被郭某拉黑、联系不上郭某时,才察觉自己已上当受骗。2018年至2020年期间,郭某就这样同时周旋于多名女性之间,诈骗数额达21万余元。
爱情是美好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科技提升,犯罪分子也瞄准了恋爱领域。通过揣摩被害人希望找到心仪对象的心理,给自己量身定制了一份符合大众心理预期的“人设”,通过在聊天拉近双方关系,不断试探被害人,在双方确定关系后就通过各种理由借款,使得被害人掉入了不法分子设计好的“爱情陷阱”里。法院将依法严惩诈骗犯罪,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提醒大家在与人交往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信息,避免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