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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官,请收旗!

2024-07-01 10:31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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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企业项目部向葛洲坝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帮企业拿回被私自扣押的93个燃起报警器;179个自闭阀;2911米金属波纹管;6471米包覆管;6201.5米金属波纹管;330米的30米不锈钢波纹管;111个铜三通;50个快装接头;877组电池;656对表接头;975块燃气表;2块检测仪。

原来,申请执行人(原告)与被执行人(被告)在三供一业改造项目中签订了《燃气安装承揽合同》,约定将某燃气维修改造项目安装工程交由被执行人承揽作业完成,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包括相关的安装图纸,技术要求,燃气表、报警器、安全阀、表箱、软管等;同时对合同解除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后在进场作业过程中,双方因工作量、安装费等问题起了分歧,剩余燃气表、表箱安装及市政管网碰头等作业均未完成,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并拒不返还已经领取的剩余还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合同解除,被执行人应返还所扣押的材料。

普法小插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在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是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并非对定作人向其提供的材料享有留置权。

后因被执行人迟迟不肯行动,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因组织双方协商无果,执行局向被执行人下达了《责令交出财务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一再无视法律威严。1227日,执行法官带队来到存放材料和设备的仓库,在当事人双方和群众的见证下,撬锁进场,对被执行人应返还的物品进行了清点。

“当时装了大几卡车咧,东西还是有点多的!”执行法官回忆。“但是双方都还是比较满意的,特别的被执行人,也满意”。

原来,执行完毕后,法官要求申请执行人对被撬的仓库门锁进行换锁、复原,以文明细节执行减少被执行人损失。

如今距离结案已达半年之久,正所谓,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法官也没有想过会有一面锦旗突然而至。彼时的他,正奔波在下一个案件里,所以才有了让团队成员代为接收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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