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洲坝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发出我院首例针对缓刑未成年人的禁止令。
案情简介
小马(化名)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在夜间于多个小区及街边停车场,以拉拽未锁车门的方式多次盗窃车内财物,包括现金、烟酒、电子产品等,涉案金额过万元,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时糊涂的背后 是成长的“断层”
小马的盗窃行为并非偶然。社会调查报告揭开了他的成长困境:幼时父母离异,母亲重组家庭后淡出他的生活;父亲因早年服刑,在他最需要陪伴的童年缺席,等回归家庭时,小马已进入叛逆期,父亲管教有心无力。长期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他,法律意识淡薄,跟着社会闲散人员学“坏”,最终因拉车门盗窃触犯法律。
惩戒有力度,挽救有温度
法院审理认为,小马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最后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明确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但念及他案发后被父亲接回监管,取保候审期间表现尚可,且成长中存在监护缺失等客观因素,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向他本人发出禁止令:缓刑期内,不得进酒吧、网吧等场所,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夜不归宿,为他划出行为“红线”;并向其家长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法律文书压实监护责任,助力其回归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