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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变课堂!这场“生态普法”让法治与绿意共植心间

2025-08-13 14:48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作者: 王梦怡    浏览: 144

8月12日上午,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葛洲坝人民法院联合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葛洲坝街道石子岭社区,共同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守护生态·法在行动”的庭审旁听普法活动。葛洲坝街道辖区的20余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社区妇联专干走进法庭,现场旁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的公开审理。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8日,张某在长江宜都段西蓝天然气站江边水域,使用可视化锚鱼工具进行锚鱼,当日15时,张某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查获渔获物若干,并缴获可视化锚鱼竿、锚钩等作案工具。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葛洲坝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处理。

宣判后,张某认罪服判。并当庭悔悟:“请大家以我为戒,做守法的好公民,不要使用非法工具捕捞,也不要在禁捕区域捕鱼,更希望能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法官课堂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为参与旁听的同学们讲解庭审流程,过程中针对本案中被告人在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保护区非法锚鱼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动画展示;重点围绕长江大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生态保护意义,进行了详细的普法;并现场播放了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行一周年的短片,直观展现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的破坏。在互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分享自己作为“地球守护者”的想法:“要节约用水用电”“看到有人破坏环境要及时制止”“不应该随地或向长江乱扔垃圾污染环境”话语中满是对生态保护的认真与担当。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身临其境的庭审旁听,让未成年人从小就树立爱护生态、遵纪守法的观念,也希望能带动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到生态保护事业中来。”法官向大家表明此次活动的初衷。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指引着生态保护大方向,长江禁渔正是长江大保护的关键。当前,非法捕捞等行为仍屡禁不止,生态保护任重道远。未成年人作为未来的主力军,培养其生态保护意识至关重要,只有让他们从小理解“绿水青山”的价值,了解长江禁渔的意义,才能为长江大保护乃至全国生态建设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