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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1-05-07 14:32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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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推进葛洲坝人民法院《关于“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

5月12日前为集中受理时间;5月12日以后,继续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问题线索范围

(一)关于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法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法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4.法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法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法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7.法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的问题;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

3.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的问题;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等机制不健全,导致“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反映方式

联系电话:0717-6722523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9号 

    联系邮件:gzbfy@sina.com

 

 

葛洲坝人民法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