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各地劳动争议案件量始终居高不下,葛洲坝法院因其辖区处于葛洲坝集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处地的特殊环境,年年需处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劳动争议纠纷52件,较去年同期上涨19%,预计该类案件收案率还将继续增长。为此,葛洲坝法院从成因、问题及对策等方面对该类案件增多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是随着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和法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出台,受案范围扩大、处理时间缩短、维权成本降低,使劳动者通过仲裁、司法渠道维权的意识增强。
二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经营性裁员或减薪现象增加,导致大批解除劳动关系纠纷的产生。而因企业关闭、搬迁、经营困难导致企业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等引发的争议数量也明显增多。以葛洲坝辖区为例,葛洲坝集团下属二级单位有50%以上在近几年发生搬迁、合并,由此产生大量劳动争议纠纷。
三是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化,劳资利益冲突愈加明显,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和用人机制不规范,故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有一定比例增长。特别是一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劳动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工伤案件激增推动了劳动争议案件持续上升。
二、案件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是案件数量由大规模群体性历史遗留劳动争议案件转向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由于葛洲坝集团内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是由于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争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人数多、纠纷时间长、政策性强。在葛洲坝法院的努力下,从要政策、跑协调方面入手,已逐渐解决了大部分历史遗留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点已转移到新型劳动争议案件上。
二是劳动争议类型多样化。多种经济结构形式使得用工主体的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就业格局呈现多元化,造成劳动关系多样性。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也向多样化发展。
三是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态度已由坚持维持劳动关系转向接受补偿走人的方式。绝大多数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企业内部沟通协调、纠错机制的缺乏和抗衡力量不平衡,导致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在内部及时、简便地解决。
四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劳动法律、法规重视不够,不依法办事。如不按规定的标准提供劳动条件,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甚至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节假日加班。本该由劳动合同规定的不作规定,该有明确和具体规定的却笼统规定等,为劳动争议的发生留下了隐患。而部分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高,或是害怕失去工作机会而对企业的侵权行为不敢反抗。
三、对策建议。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规范的教育作用:使劳动者能清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提出合理诉求;使广大用人单位明确自身法律责任,规范自身行为。葛洲坝法院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出现劳动争议纠纷较多的企业,有针对性的主动上门服务,采取劳动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开庭等形式,引导企业依法用工经营。
二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由于利益分歧,对抗性强,矛盾激烈。因此,在审理案件中要尽可能耐心细致、多做调解,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利用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有效方式,把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最佳途径。葛洲坝法院以诉调对接工作为切入点,与葛洲坝集团下属二级单位民调组织均建立了长期联系,建立了包括人民陪审员、民调组织、企业工会等组织在内的联调网络。大力发挥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和企业工会的职能优势,尽量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有效推动了企业用工规范化和劳动争议隐患的消除。
三是与劳动争议仲裁建立联系制度,以增加审判工作预见性,随时掌握劳动争议纠纷动态,对实践中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就某些法律适用出现的理解偏差深入探讨,谋求共识,避免案件大量积压至法院。
四是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力量。推行专业化审判,优化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的组合,加大对审判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促使审判力量的整体提高。